勞保的「老年給付」相關細節討論。
1 樓
明斈2 天前
 
請就新聞中的勞保相關規定,提出你(妳)的看法。
2 樓
逸馨1 天前
我看完這篇新聞後覺得真的很虧而且也很不合理,只能說勞保真的不能只當成每個月薪水被扣掉的一筆錢,因為它關係到退休和家人的保障。
新聞中的男子已經繳了24年勞保,但是他52歲離職退保,後來不到55歲就過世,因為死亡時已經不是勞保身分,所以家屬不能領勞保死亡給付;而且依照原本規定,勞保年資滿15年以上,通常要到55歲才可以一次請領老年給付,所以他也還沒符合資格,最後才會變成一毛錢都領不到。
離職退保後,如果沒有其他工作或職業工會可以加保,通常會轉到國民年金,國民年金是保障沒有參加勞保、農保、公教保等社會保險的人,讓大家在老年、生育、身心障礙或死亡時還有基本保障,不過國民年金的保障和給付金額通常沒有勞保那麼高,所以如果可以繼續參加勞保會比較有保障。
這件事也提醒大家要了解自己的勞保年資、投保狀態和請領規定,才不會辛苦繳了很多年,最後卻因為不了解規定而白白損失權益。
3 樓
鄧萱琳1 天前
對於新聞中的男性案例,我的看法并不是覺得不合理,而是覺得可惜。因爲勞工對於勞工保險條例的給付細節並不熟悉,誤以為只要曾經繳過保費,權益就能永久保留,卻忽略了保險有效期間的嚴格身分認定。在轉換工作的空窗期,多數人可能會為了節省開銷,或是抱持著只是短暫休息,不會這麼剛好發生意外的想法而未積極處理保險,忽略了這段期間往往是家庭風險承受度最低的時刻。
本人想法目前的流程中,員工離職當天原單位的退保即刻生效,勞保保障瞬間歸零。若能在離職退保的流程中,強制導入續保權益告知或轉介工會諮詢的機制,或許能減少這類斷層悲劇。
4 樓
宥心21 小時前
看完影片及文章內容,真的覺得國民年金真的有很大的爭議,如勞保有分參加工會才可以加保的方式就會變得很複雜,畢竟在台灣小型工作很多可能要有觀念的人才懂,如若失業就會收到國民年金繳費單,以前也傻傻去繳納,後發現兩者不能合併,還會被強製繳納,那不如勞保改成國民年金一樣的方式,才比較容易不中斷,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想法,所以對於這個事件如果身為當事人或其家人真的會是痛中之痛,畢竟人生一場為其努力繳納的錢還不能留給家人,勞保如果能在離職退保的流程中,加入續保權益告知或轉介工會諮詢的機制,對於在現行社會中段層級不是太懂的人,會很有幫助,我認為勞保的制度應該要廣而告知,或許普及在高中課程裡,對於未出社會的孩子才不會出現以上問題,畢竟每個家庭不同,不一定都有懂的長輩告知,有些孩子很早的就出社會打工,而更早的了解,對他們自己未來也能更有幫助的做個人規劃。
5 樓
陶梅芳6 小時前
首先因為我不是台灣人,所以我不是很注重勞保這件事,所以我外國人,我在台灣或者國外工作,一樣交稅,健保,關於勞保我就打算寄回母國存著以後老了用,而且我的看法是,除非是很好的公司給福利很多,或者打算一輩子就跟著這家公司到退休我才交勞保,不然錢交給誰都是有風險的。
然後看這個影片和內容,我就覺得和不合理和很生氣,因為一些意外緣故導致他死亡,他家人老婆孩子也收到損失,那麼這個時候錢也拿不到手, 也因為勞工不是很掌握勞工保險條例規定所以自己就會吃虧。而且一個國家的所有規定很難去改變,只有自己的錢自己怎麼研究如何保管吧。
6 樓
嚴氏雲英27 分鐘前
我覺得這規定真的太硬、太不講人情了,把人家辛苦大半輩子的累積直接充公,對家屬來說真的很傷。這個人辛辛苦苦繳了 24 年的勞保,只因為中年失業中斷了兩年半,在 55 歲前過世,政府竟然就翻法規說「抱歉,你現在沒在保,所以一毛都不給」。這真的太不講人情了!又不是沒繳,怎麼可以因為剛好卡在一個尷尬的年齡死角,就把人家的累積直接充公。
我是個外國人所以沒有收到太多政府的宣傳,但是本地人都以為繳過就是自己的,根本不知道中斷的代價這麼可怕,所以説政府在宣導上真的很有問題。
這件事也警告了我們對於人生的大筆錢要好好看所有要注意的條件。以避免在達不到一次請領條件時就中斷勞保,連一毛錢都拿不到。
我感覺原來保險也有風險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