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法與相關稅法 — 成績評量方式一、成績構成比率
二、評量標準說明
三、補充規定
|
|||||||||||||||||||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期中、期末考試
70 分以上:能完整理解並應用法規規範,具分析與解釋能力。
60–69 分:能掌握基本概念,應用尚有不足。
未達 60 分:對法規認知零散,缺乏完整架構。
作業與案例分析
評分依據:正確性(40%)、完整性(30%)、創意思考與應用(20%)、格式規範(10%)。
鼓勵學生結合實務案例(如近期新聞或實際交易糾紛),展現課程應用力。
學習歷程紀錄
包含課堂出席、發言參與、小組討論、即時回饋與簡短心得。
強調過程評量,以養成學生主動學習與專業態度。
出缺席規定:缺課達全學期 1/3(含)以上者,不得取得學期成績。
遲交作業:未經請假或說明理由者,逾期一週內繳交扣總分 30%,超過一週不予受理。
加分機制:若學生能針對課程內容提出具體延伸案例(如土地政策新制、稅務新聞分析),可獲額外加分(最多 3 分)。